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6〕38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16〕21号)要求,有序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以饮用水源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源头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控制指标:无定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淮宁河、清涧河、芦河、大理河、榆溪河、清水川、孤山川、黄甫川、石马川等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以上,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8%(见附件1)。各县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红碱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5年水质指标(见附件2)。

——巩固提升指标:在保持全市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无定河辛店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其他断面水质不低于2014年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方案。编制实施30个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见附件3)。

(二)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企业情况,制定年度计划,完成改造搬迁入园(区)。

(三)坚决取缔重污染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炼油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四)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编制并实施焦化(含兰炭)、氮肥、有色金属(镁、铝等)、农副食品加工、石油开采及加工、煤化工(煤制甲醇、烯烃等)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进清洁生产。

(六)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榆横工业园区、榆神工业园区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监管,确保高效稳定运行,靖边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见附件4)。

(七)有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县区要完成黑臭水体排查,2016年10月底前,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行动。2016年底,县区政府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以后,每半年定期向社会公布。

(八)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75%。推进污泥处理和安全处置,排查和取缔污泥堆放点,健全污泥转运管理机制。

(九)不断加强再生水综合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聚集区要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工业生产、城市杂用以及生态景观等须优先使用再生水。全市范围开展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的示范推广,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全市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十)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农村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大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力度;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在无定河流域及全市重点湖库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网箱上岸和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优选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开展示范种植。

(十一)进一步强化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水资源管理。

(十二)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及分散式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双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及补给径流区内重点监管污染源调查评估。完成普惠泉、红石峡、尤家峁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治理(见附件5),完成市级备用或应急水源选址论证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排查。

(十三)健全完善排污许可管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相关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管理,推动水质达标。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启动其他污染源许可证核发工作。

(十四)继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起草《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质保护相结合,全面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各县区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订年度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将水质目标指标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条干(支)流、每一个断面,把具体工作和监管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检查《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其他各部门要依照《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分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治污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三)提升能力,防控风险。2016年起要逐步建立市、县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7个控制单元污染源排查,并针对2个优先控制单元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附件6)。各县区政府要制订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四)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等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未完成地表水年度控制目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五)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市政府公布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各县区政府每季度公布本行政区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市环保局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及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附件1  榆林市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区县

所属流域

所属水系

所在水体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现状

2016年目标

备注

2013年

2014年

1

府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黄河

碛塄

 

2

吴堡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黄河

柏树坪

 

3

榆阳区

黄河流域

无定河

榆溪河

红石峡

 

4

榆阳区

黄河流域

无定河

榆溪河

鱼河

 

5

榆阳区

黄河流域

无定河

榆溪河

刘官寨

 

6

米脂县

黄河流域

无定河

无定河

官庄

 

8

神木县

黄河流域

窟野河

窟野河

温家川

 

9

神木县

黄河流域

秃尾河

秃尾河

高家川

 

10

佳 县

黄河流域

黄河支流

佳芦河

佳芦河出境断面

 

 

 

11

府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清水川

清水川入黄口上游1公里处

 

12

府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孤山川

孤山川大桥

 

13

府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皇甫川

贾家寨断面

 

14

府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石马川

 

15

清涧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清涧河

清涧河出境断面

 

 

 

16

清涧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无定河

无定河王家河断面

 

 

 

17

子洲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淮宁河

淮宁河出境断面

 

 

 

18

绥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淮宁河

淮宁河入无定河断面

 

 

 

19

子洲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大理河

子洲出境断面

 

 

 

20

绥德县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大理河

大理河入无定河断面

 

 

 

 

 

注:附表中未明确的指标,要求各县区完善。

 

 

附件2

榆林市重点湖库水质2016年度目标

序号

湖库名称

区县

所属流域

所属

水系

汇入

河流

湖库面积

(平方公里)

2014年水质现状

2015年

水质现状

2016年目标

1

红碱淖

神木县

黄河流域

黄河

七卜素河等

67

劣Ⅴ

劣Ⅴ

不低于2015年水平

 

 

 

附件3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清单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年限

实施年限

责任主体

1

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调查及治理方案

2016

2016-2017

市住建局

2

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2016

2017-2020

3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专项整治方案

2016

2016-2020

4

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专项方案

2016

2016-2020

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专项方案

2016

2016-2020

6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

2016

2016-2020

7

再生水利用方案

2016

2016-2020

8

工业企业排水接入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