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调解协会正式成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组建人民调解协会,形成上下完整、规范统一的行业管理体系。10月24日,佳县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王成同志主持会议。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政治建设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吸收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调解协会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团结凝聚广大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作为协会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协会各项职能作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制定调解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发动会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法治佳县,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作出贡献。要督促会员遵守协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参加协会活动,化解矛盾纠纷。要立足自身定位,加强协会各项建设,建立职业培训、学习交流、慰问帮扶等工作机制,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会员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将协会建成全县“调解员之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佳县调解协会章程(草案)》《佳县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佳县调解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草案)》等,选举产生佳县调解协会理事、监事、常务理事、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全县60名调解协会会员和县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