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4-00158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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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02-06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远景能源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为促进我县新能源产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以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精神,现将远景能源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拟征收佳县王家砭镇槐树峁村、通镇史家沟村、朱官寨石拳峰村等村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为1.2123公顷,土地地类以三调结果为准,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坐标为准。
项目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2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讯、邮政等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佳县基础设施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用地具体为远景能源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及升压站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以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征地安置以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障安置等方式为辅的方式进行。
本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持相关产权证明及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成果为准;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满后将由征地实施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联系电话:0912-6721551。
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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