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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1-31 12:43    浏览次数:次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7条,依托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和宣传工作6条,县级其他网站发布4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知识普及、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根据我局工作计划,我局将着重于自然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和建设用地等信息的宣传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我局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防治泄密事件的发生。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证。年内,分别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þ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þ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由于我局没有微信公众号,只能依靠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级各媒体发布动态,一些实效性新闻稿件不能及时发布;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够熟悉,把握还不太精准。

今后,我们将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整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