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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1-20 17:04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民政局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21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调整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丰富公开内容。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民众的行政知情权,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

完整。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