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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18 18:36    浏览次数:次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清廉执政、阳光执法的重要性,有效运用多种载体,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等方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布涉税政策,紧盯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减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首席导税员,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围绕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维护更新各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制定标准化回复模板,规范了工作流程。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依程序严格审查发布内容,特别是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税收宣传月,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宣传主题聚焦便民缴税措施、最新优惠税费政策等,坚持做好网站栏目日常内容维护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加强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管理和维护,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优化政策速递、税收宣传和互动交流功能。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股室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