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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1:21    浏览次数:次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市局、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约70条。我局在“佳县环保”公众号,定期推送各类环保信息,及时发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环保科普知识等信息。

二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创办微信公众号“佳县环保”,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多次组织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学习传达市局、县政府会议精神,要求全局上下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分管负责人牵头,督促业务人员逐条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文件,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宣传信息内容有待丰富,时效性和互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仍然较少。公开渠道单一,公开覆盖面不够广。

(二)解决方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

二是通过多途径、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相关信息,争取做到群众十分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