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2020年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公安局



根据《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佳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情况;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切实为群众、为社会排忧解难;向广大群众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通过出入境、户政等办证大厅或窗口向群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力开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多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通过政务微博“@佳县公安”和微信公众号“佳县公安”大力宣传佳县公安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网络舆情方面作用显著。通过新浪政务微博“@佳县公安”发布微博1054条,“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0条,佳县政府网发布信息160篇,榆林市公安网发布信息5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821.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0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公开载体和表现形式亟待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体民辅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制度约束,提高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佳县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