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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县防治手足口病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3-00066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08]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3-1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县防治手足口病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佳县防治手足口病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佳县防治手足日病工作预案


    为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手足口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肠道病毒感染诊疗指南》、《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的有关规定,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与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防治原则
    (一)预防为主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城乡公共卫生水平;密切监测疫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严防疫情蔓延。
    (二)科学防治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附件1)、《肠道病毒诊疗指南》(附件2),规范防治措施与工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依法防治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手足口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属地管理
    县、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对医疗卫生及其它有关资源进行统一调度指挥。
    (五)快速反应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防治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政府办主任和卫生局局长担任,教育局、宣传部、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广电局、药监局、环保局、建设局、爱卫办、物价局、交通局、工商局、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县卫生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县托幼机构及小学晨检、消毒、信息报告等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组织、动员托幼机构、小学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防治经费的预算,为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诊疗设备、救治与消毒药品、防护物资、人员培训、疫情监测提供资金保障。
    县民政局要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的医疗救治及时给予资金救助。
    宣传部和广电局要在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知识、不断提高人群知晓率和群众的防病能力。
    爱卫办、环保局、建设局要组织、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整治环境卫生,消除病源体孳生环境,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饮用水和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饮料、食品行为,及时查禁、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无证食品,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饮食安全。药监局要加大防治药品、消毒药品的监管力度,确保防治物资安全有效。
    县物价局要积极开展有关防治物资的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确保防治期间物价稳定。
    县交通局要在疫情流行期间,组织人力对车站售票和候车区域及公交车辆进行消毒。
    县疾控中心要编印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深入乡镇、农村、学校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口病防控专家小组,负责全县防治工信息收集与报告;要成立流调小组和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点进行封锁消毒。
    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散布谣言、虚假广告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确保防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县监察局要对造成疫情扩散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予以组织处理。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防治措施。
    四、预防措施
    (一)个人预防措施
    l、儿童在饭前便后和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在接触儿童前和替幼儿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在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轻症患几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居家治疗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措施
    l、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是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扫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可决定托幼机构、小学放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5、对住院患儿。用过的病床、桌椅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患儿的呼吸道分嫩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7、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隔离措施
    1、儿童出现单纯性手足口疱疹或皮疹无发热症状时,到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后应居家隔离2—3周。
    2、患病儿童治愈出院后,应居家留观2周。
    3、农村儿童隔离、留观措施由驻村干部、村干部负责监督落实,城镇儿童隔离、留观措施由社区监督落实。
    4、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隔离、留观儿童的医学观察。
    5、重症患儿治愈出院后隔离、留观期满,由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体检,体检正常的,由乡镇卫生院报县疾控中心批准后,方可解除隔离、留观措施。
    个人、托幼机构、小学、医院预防措施中所涉及到的消毒内容,按《肠道病毒消毒方法》(附件3)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五、疫情监测与信息报告
    (一)监测报告
    县疾控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工作。
    (二)监测报告网络
    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县疾控中心县、乡、村各类医疗机构构成。
    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后,立即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派人核实后立即报县手足口病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经过会诊诊断,在24小时内将诊断病例报县疾控中心,然后由县疾控中心逐级上报。定点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在电话、资料报告的同时实行网络直报。
    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定点医院每日下午4时前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汇总后于每日下午4时3O分前向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每日下午5时前向县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并建立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
    (三)流行病学调查(简称流调)
    1、流调目的。查清手足口病病人在何时、何地、与何人接触被感染,患病后又在何时、何地接触过何人,隔离、保护可能受到感染的人。
    2、流调对象。重点对手足口病病人、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
    3、流调信息来源。从外地通报、社会举报、医院、患儿家庭获取信息来源。
    4、流调内容。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和《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附件4)的内容进行流调。
    5、流调要求。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手足口病疑似或诊断病例后,立即派出流调组按程序开展流调工作,县城在48小时、农村在72小时内完成流调任务:完成流调任务后24小时内将《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中的有关信息准确输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疫情信息发布  
    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逐级上报后由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信息。
    六、医疗救治
    (一)设立预检分诊点
    各医疗机构在门诊部设立发热疱疹诊室,由资深儿科医生座诊,对肠道病毒感染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已确定的手足口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二)指定定点医院
    按照分散就诊、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佳县人民医院、佳县中医院为手足口病病人的收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设立专用床位不得少于2O张,其中抢救急重症监护床位不得少于3张,并设立专用隔离病房,固定专用急救车辆和专用诊疗设备。
    (三)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县卫生局成立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承担会诊、判定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历,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对治疗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对院内控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四)病人转诊与接送
    乡镇卫生院不得截留收治手足口病病人,对预检中发现的病人,应立即转到定点医院实施救治。定点医院因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对危重病人进行施治时,应尽.快将危重病人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接送手足口瘸病人必须用急救车辆,严禁租车或乘公。交车辆接送病人。
    (五)诊疗方案定点医院要严格按卫生部印发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对手足口病病人实施诊断与治疗。
    七、支持与保障措施
    (一)财力保障
    县政府按照高效节约、平战结合,实际需要、从严核算的原则,落实防治经费,着根据疫情流行情况随时动员社会力量为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物资保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是手足口病防治的主力军,必须随时待命,服从调配,积极投入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手足口病防治技能。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由县卫生局组织培训,乡村医生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卫生院进行培训。
    (三)制度保障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对工作不力,造成失误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舆论支持
    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群众因猜疑引起恐慌。
    及时报道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公众行为,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提供正确的舆论支持。
    八、附则
    本预案由晏卫生局萄青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相应防治预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
   附件2:《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
    附件3:《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附件4:《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附件l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
(2008年版)
(2O08年5月l3日更新)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儿可出现中枢神经、呼吸系统损害,引发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脑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手足口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公众预防和疫情应急处置。
    二、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原体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Coxsackie virus)A组16、4、5、7、9、10型,B组2、5型;埃可病毒(ECHO viruses)和肠道病毒7l型(EV 71)。其中以EV 71及Cox  A16型最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75%酒精和5%来苏亦不能将其灭活,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灭活病毒。病毒在50℃可被迅速灭活,但1mol浓度二价阳离子环境可提高病毒对热灭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可存活1年,在-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三、流行病学
    (一)流行慨况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l957年新西兰首次报道该病。1958年分离出柯萨奇病毒,1959年正式命名手足口病。1969年EV 7l在美国被首次确认。此后EV 71感染与Cox A16感染交替出现,成为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体。
    20世纪70年代中期,保加利亚、匈牙利相继暴发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要临床特征的EV 71流行,1975年保加利亚报告病例750例,其中149人致瘫,44人死亡。1994年英国发生一起由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患者大多为l~4岁婴幼儿,大部分病人症状较轻。20世纪90年代后期,EV71开始东亚地区流行。1997年马来西亚发生了主要由EV 71引起的手足口病流行,4~8月共有2628人发病,4~6月有29例病人死亡。
    我国于1981年上海首次报道本病,此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东、湖北、青海和广东等十几个省份均有本病报道。1983年天津发生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5-10月间发生了7000余病例。经过2年低水平散发后,1986年再次暴发。
    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发生EV 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流行,监测哨点共报告129106例病例。当年共发生重症病人405例,死亡78例,大多为5岁以下的幼儿。重症病例的并发症包括脑炎、无菌性脑膜炎、肺水肿或肺出血、急性软瘫和心肌炎。
    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该病流行期间可发生幼儿园和托儿所集体感染和家庭聚集发病现象。
    (二)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人是人肠道病毒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玩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传播本病。
    该病潜伏期一般为3-7天,没有明显的前驱症状,多数病人突然起病,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三)易感性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陷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音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颊骨,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四、病例定义
    (一)临床诊断病倒
    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沤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尺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实验室论断病倒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倒
    1、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并鉴定为EV71、COXA16或其它肠道病毒。
    2、核酸检测
    自病人血清、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检测到肠道病毒核酸,并鉴定为EV71、COXA16或其它肠道病毒。
    3、血清学检测
    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EV71、COXA16或其它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
    五、疫情报告
    (一)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倒分“临床诊断病倒”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倒,则应在报告卡片“实验室检测结果”栏内选择相应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在“重症患者”一栏选择“是、否”为重症患者。
    (三)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四)报告信息分析和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过行逐级审核。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应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向下级疾拄机构及医疗机构反馈疫惰分析信息。
    六、流行病学调查
    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倒时,应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的主要目的:一是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二是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等;三是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应根据调查目的不同而进行专门设计。
    七、实验室检测
    (一)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各省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对手足口病病倒的实验室监测。发生本病流行的省份每周至少采集5-10例患者的标本进行检测。标本采集和保存技术要求及标本送检单见附件1和附件2。标本检测方法见附件3。如有重症病例应尽量对所有重症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如有暴发疫情应采集部分病倒的标本进行病原检测。无检测能力的地区可将标本送至有条件的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采集标本时应注意收集病例的相关信息,填写个案调查表见附件4。
    (二)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反馈
    各省每周五将本省已完成实验室检测的病例个案调查表以及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5)的电子版上传至中国疾控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和病毒病所脊灰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对各地上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向各省疾控中心反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3025413,010-63047379,010-83163681
                E-mail:cdcjkccb@163.com    yongzhang75@sina.com

附件2

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


    肠道病毒EV71感染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脑炎、脑脊髓炎、脑膜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传染源为现症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通过人群消化道、呼吸道和分泌物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一、临床表现
    (一)一般病例表现。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预后良好,无后遗症。
    (二)重症病例表现。
    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可出现脑炎、脑脊髓炎、脑膜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1、神经系统:精神差、嗜唾、共痛、呕吐、易惊、欲体抖动、无力或瘫痪;查体可见脑膜刺激症、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危重病倒可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
    2、呼吸系统:呼吸浅促、困难,呼吸节律改变,口唇紫绀,口吐白色,粉红色或血性泡沫(痰);肺部可闻及痰鸣音或湿罗音;
    3、循环系统: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或缓慢,脉搏浅速,减弱甚至消失,四肢发凉,指(趾)发绀,血压升高或下降。
    二、实验室检查
    (一)末稍血白细袍。一般病例白细胞计数正常,重症病例白细胞计数可明显升高。
    (二)血生化检查。部分病例可有轻度ALT、AST、CK-MB升高,重症病例血糖可升高。
    (三)脑脊液检查。外观清亮,压力增高,白细胞增多(危重病例多核细胞可多于单核细胞),蛋白正常或轻度增多,糖和氯化物正常。
    (四)病原学检查。特异性EV7l核酸阳性或分离到EV7l病毒。
    (五)血清学检查。特异性EV71抗体检测阳性。
    三、物理学检查
    (一)胸片:可表现为双肺纹理增多,网格状、点片状、大片状阴影,部分病例以单侧为著,快速进展为双侧大片阴影。
    (二)磁共振:以脑干、脊髓灰质损害为主。
     (三)脑电图:部分病倒可表现为弥漫性慢波,少数可出现棘(尖)慢波。
    (四)心电图:无特异性改变。可见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ST-T改变。
    四、临床诊断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一)诊断依据
    1、以发热、手、足、口、臀部出现班丘疹、疱疹为主要表现,可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2、部分病倒仅表现为手、足、臀部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
    3、重症病倒可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衰竭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有末梢血白细胞增高、血糖增高及脑脊液改变、脑电图、核磁共振、脑部X线检查可有异常。
    (二)确诊依据
    在临床诊断基础上,EV71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EV71病毒或EV7lIgM抗体检测阳性,EV7lIgG抗体4倍以上增高或由阴性转为阳性。
    五、留观或住院指征
    (一)留观指征。3岁以下婴幼儿,具备以情况之一者需留观。乡镇卫生院如发现符合留观指征患者,应立即将其转至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1、发热拌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
    2.疱疹性咽峡炎,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
    3、发热、精神差。
    (二)住院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需住院应立即将其转至指定医疗机构。
    1、精神差/嗜睡、易惊、烦躁不安;
    2、肢体抖动或无力、瘫痪;
    3、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
    4、呼吸浅促或胸片提示肺水肿、肺炎。
    六、小儿危重患者的早期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倒更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开展必要的辅助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救治工作。
    (一)年龄小于3岁;
    (二)持续高热不退;
    (三)末梢循环不良;
    (四)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五)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八)高血压或低血压。
    七、临床治疗
    按临床表现主要包括4个阶段的治疗。
    (一)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阶段。
    1.一般治疗:注意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做好口腔和皮肤护理;
    2、对症治疗:发热、呕吐、腹泻等给予相应处理。
    (二)神经系统受累阶段。
    该阶段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如头痛、呕吐、精神差、易激惹、嗜睡、肢体无力、肌阵挛、抽搐或急性民主党缓性麻痹等。
    1.控制颅内高压:限制入量,给予甘露醇o.5~1.Og/kg/次,每4~8小时一次,2O~3Omin静脉注射,根据病情调整给药间隔时间及剂量。必要时加用速尿;
    2.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总量2g/kg,分2~5天给予;
    3.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参考剂量:甲基强地松龙1~2mg/(kg.d);“氢化可的松3~5mg/(kg·d);地塞米松O.2~0.5mg/(kg.d),分1~2次。重症病例可给予短期大剂量冲击疗法;
    4.其他对症治疗:如降温、镇静、止惊(安定、鲁米那钠、水合氯醛等);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密切监护,注意严重并发症。
    (三)心肺衰竭阶段。在原发病的基础上突然出现呼吸急促、面色苍白、发绀、出冷汗、心率快、吐白色或粉红色血性泡沫样痰、出现肺部罗音增多、血压明显异常、频繁的肌阵挛、惊厥和/或意识障碍加重等以及高血糖、低氧血症、胸片异常明显加重或出现肺水肿表现。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2.确保两条静脉通道的畅通,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
    3.呼吸功能障碍时,及时气管插管使用正压机械通气,建议小儿患者呼吸机初调参数:吸入氧浓度8O%~lO0%,PIP2O~3OcmH2O,PEEP4~8cmH2O,f2O~40次/分,潮气量6~8ml/kg左右。以后根据血气随时调整呼吸机参数;
    4.在维持血压稳定的情况下,限制液体入量;
    5.头肩抬高15—30度,保持中立位;插胃管、导尿(禁止压迫膀胱排尿);
    6.药物治疗。
    6.1应用降颅压药物;
    6.2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必要时给予冲击疗法;
    6.3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6.4血管活性等药物的应用:根据血压、循环的变化可选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米力农等药物;酌情应用强心、利尿药物治疗;
    6.5果糖二磷酸钠或磷酸肌酸静注;
    6.6抑制胃酸分泌:可静脉应用西咪替丁、洛赛克等;
    6.7退热治疗;
    6.8监测血糖变化,必要时可皮下或静脉注射胰岛素;
    6.9惊厥时给予镇静药物治疗;
    6.10有效抗生素防治肺部细菌感染;
    6.11保护重要脏器功能。
    (四)生命体征稳定期。
    经抢救后生命体征基本稳定,但仍有病人留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做好呼吸道管理,避免并发呼吸道感染;
    2.支持疗法和促进各脏器功能恢复的药物;
    3.功能康复治疗或中西医结合治疗。


附件3

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一、环境消毒要点
    (一)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
    (二)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三)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二、消毒方法的适用
    (一)粪便: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二)食、饮具: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
    (三)生活用具、玩具、校舍、书籍:用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四)患者衣、被单: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五)盛放排泻物的容器: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荆浸泡120分钟。
    (六)饮用水:用l~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七)灭蝇: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八)生活污水: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
分钟。
    (九)垃圾: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附件4

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略)

 

主题词:卫生  防疫  预案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                                    
      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