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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村民委员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7-00005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0〕2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7-2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村民委员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农村公路是全国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和重要内容,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大局。管好、养好农村公路特别是村公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最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72号)、《榆林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榆政办发[2007]112号)和《陕西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对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陕公路函[2010]32号)及《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村委会对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榆政交发[2010]4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县各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
    到2009年末,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1331.4公里,其中村公路总里程823公里。如此大量的村公路若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养护,国家投入巨资建成的农村公路,农村群众盼望的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工程,将在一轮大规模建设期后出现大面积的失管失养,甚至毁坏,晴通雨阻的局面将会重新出现,广大农民群众将会逐渐无路可走。因此,加强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健全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构建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实施管理养护的工作机制
    要对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政府将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县对乡、乡对村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一票否决,使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真正由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配合行业部门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必要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劳动力投入等。
    村民委员会对于村公路负有管理、养护、路政、资金筹措和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等责任。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该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直接责任人。
县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养护、管理情况;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格式参见附件1);监督、检查村委会的养护生产行为,做好考核考评工作;村委会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与领养人员签订养护承包合同(格式参见附件2),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的养护生产,协调兑付领养人工资。
    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把农民摆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益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乡镇人民政府除了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主体外,还必须进一步拓展思路,按照责任层层落实的原则,积极培养和授权村民委员会行使管理农村公路的行政职能。构建村公路市监督、县考核、乡管理、村负责、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群众筹资投劳,企业捐助等多渠道的筹资方式 ,县交通局及其农管站规范检查、考评的村公路养护生产管理机制。只有通过最基层的组织机构,使村公路最直接的受益人承担对村公路日常清扫、季节性集中养护、水毁抢修、冬季除雪保畅等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组织实施等义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问题,才能真正实现 “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目标。
    三、明确村委会的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对村公路实施有效的管理养护
    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理职责包括: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具体职责一是负责本村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并筹措好养护配套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二是协助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拟定本村道路养建计划;三是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村道的养护生产和每日上路巡查;四是做好村公路季节性养护和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五是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加强行业指导,规范生产行为,实现村公路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养护
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制定养护工作规程,使村委会能够准确把握和正确实施对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
    一是做好村公路的季节性集中养护工作。在春融、雨季和冬闲过后,村委会要发动、组织沿线群众对村公路进行集中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路肩不齐、边坡不稳定、路面掏空、边沟堵塞、余土堆积等问题,使村公路在不利条件影响过后,快速恢复到良好状态。县交通局、县农管站要积极做好引导、宣传、考核评比等工作,使季节性集中养护工作逐渐深入人心。
    二是做好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村委会要落实农民领养员负责公路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领养人的养护生产行为和养护管理效果,督促领养人按照规定频率按时上路巡查和养护作业。每旬巡查不少于3次,过村镇段和示范路段每3天至少清扫1次,其他路段每周至少清扫1次。雨雪季节等特殊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疏通排水,清除积雪,确保公路畅通。
    三是做好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在村公路养护过程中,村委会要发动沿线村民对村公路进行集中整治,重点针对路线两侧的环境和路宅、路田分界等方面问题,保证路面路肩无乱堆乱放,路线两侧无垃圾、无粪场,综合环境良好。
    五、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
    县交通局及其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村公路路面整洁、路况良好,领养人按时上路,作业规范。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应坚持每天上路巡查,督促领养人及时清扫路面、培筑路肩、铲除杂草,使村公路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严格履行检查、考核工作,每周要对辖区内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记录情况,每月对村委会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兑现报酬;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加强村公路巡查、指导和路政管理工作。每月对每个乡镇的村公路抽查一次,抽查总量不低于全县村公路里程的50%,并要将抽查情况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的检查情况进行核对,督促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大对村公路的检查考核力度。将通村油路、水泥路管养划分优、良、次、差四个等级,拟定管养经费标准和评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上下浮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成立质量评定验收领导小组,通过月抽查、季考核、年考评,单项评分,统一汇总,评定等级,根据考评结果兑现管养经费。

    附件1:目标责任书格式(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
    附件2:养护承包合同格式(村民委员会与领养人员)


                          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1:
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

    根据佳政发[2010]20号《关于落实村委会对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精神,构建村公路市监管、县考核、乡管理、村负责、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方式,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完成2010年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农管所与           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职责范围
    1、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
    2、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雨季水毁抢修、冬季除雪除冰,春秋两季对路面、路肩、边沟、边坡、桥涵进行及时维护及疏通,彻底清除路基障碍及余土,使村公路快速恢复到良好状态。
    3、落实农民领养员对公路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领养人的养护生产行为和养护管理效果及上路生产的效率。
    4、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该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直接责任人,专职维护路产路权,制止和清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严禁路基上乱堆、乱放、乱占、乱倒、乱挖和打场晒粮,制止破坏公路设施的一切侵权行为。
   5、村委会要经常对路基、路面、边坡、路堑、桥涵、挡土墙等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设置标志,汇报乡政府、农管所,并自觉首先处治,对于夏秋汛季和冬季冰雪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处治和清扫。
    二、工作任务
    负责本村公路     条     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落实     年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建设任务,做好辖区内公路安全监管工作。(附村公路养护里程表)
    三、任务指标
    (一)好路率:          %,完成优良里程       公里。
    (二)创建       级文明示范路         公里。
    (三)辖区内公路隐患及时排除,生产人员无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路面平整整洁、无堆占、残损、抛撒物。
    (二)路肩配置到位,无杂草和堆积物,整齐美观。
    (三)边坡稳定、平顺无冲沟。
    (四)边沟等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
    (五)桥梁、涵洞无杂物、杂草,水流畅通。
    (七)辖区公路不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上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全年生产人员安全无事故。
    (八)辖区路政事案及时发现并上报路政管理部门。
    (九)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十)能按时参加乡镇农管所组织的例会和各项活动并完成县农管站和乡镇农管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检查考核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1、落实检查农民领养员的日常养护工作。(10分)
    2、完成春、秋、冬季的季节性突击养护,雨季水毁抢修、冬季除雪保畅工作。(25分)
    3、组织村民开展公路普修、重点解决路面不整洁、路肩不齐、边坡不稳定,边沟、涵洞堵塞、余土堆积等问题。(25分)
    4、完成养护管理示范路建设任务。(15分)
    5、辖区内公路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养护人员无不安全责任事故。(10分)
    6、综合环境好,路面路肩无乱堆乱放,路线两侧无垃圾,无粪场。(10分)
    7、路政事案发现及时并及时上报。(5分)
    (二)检查考核办法:按乡镇农管所下达的任务坚持日常养护,村委会每天应上路巡查,乡镇农管所每周对辖区内所列养路段进行巡查,农管站每月对各农管所的养护情况进行抽查,季末实行全面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情况兑现本季度养护经费。年终在县农管站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参照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县交通局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奖惩。
   (三)奖罚规定
    1、全年总评分达75-80分的不奖不罚。每少一分扣罚     元,每超一分奖励      元。
    2、无故缺席乡镇农管所组织的会议,检查者,每次从该站经费中扣除       元。
    3、年终总评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元、     元、     元。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农管站、乡镇农管所和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村级公路养护承包合同格式
(村民委员会与领养人员)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领养人员
    为了做好村级公路的路基养护工作,强化管理,明确任务,不断提高路况质量,确保      年度村级公路养护任务的全面完成,甲乙双方签订本年度村级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一、养护路线:                公里。
    二、承包费用:每月每公里           元。
    三、乙方责任
    (一)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接茬平顺。保证路肩宽度足够,必要时进行硬化。
    (二)边坡应稳定、坚固、且无冲沟、松散现象,坡度合理。
    (三)边沟、排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适度,排水通畅,进出水口完好。
    (四)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整洁。冬季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确保行车安全。及时垫补路面坑槽。
    (五)桥面清洁,排水通畅,涵洞洞口无淤塞、杂物、杂草,排水畅通。
    (六)加强对绿化的管护,注意浇水施肥,排除积水,及时修剪。
    (七)在2天内清理5方以下,全年累计50方以下的塌方。
    (八)发现侵占、破坏公路的路政事案要及时制止,及时通知甲方。
    (九)发现、观察养护路段出现病害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四、甲方责任
    (一)给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安全标志服。
   (二)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按月上报乡农村公路管理所,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承包费用。
    五、奖罚规定
    甲方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级公路考核的相关内容,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按既定标准兑付承包费用。得分高于90分的,对乙方予以奖励。得分低于80分的,扣除乙方部分承包费用。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