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9-00005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0〕3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9-2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分管工作如下:
    孙守洋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杨鹏程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监察、统计、政法、信访、税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统计局。
    联系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编办、国税局、地税局。
    白春阳同志:负责发展改革、物价、粮食、招商引资、盐化工业园区、国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力和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招商服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盐化办。
    联系县盐务局、电力局、公路段、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白会武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林业、红枣、水务、扶贫、民政、老龄和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局。
    联系县气象局、农行、信用合作联社、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烟草公司。
李进斌同志:负责教育、文体广电、旅游和宗教事务、人口和计生、卫生、科技、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文体广电局(旅游和宗教事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供销社、残联。
联系县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网络公司。
    崔和平同志: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世明同志:负责工业经济、商贸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贸局(中小企业促进局)。
    贺成泉同志:协助杨鹏程同志负责财税等方面的工作。
    钱小勇同志:协助李进斌同志工作。
    刘维新同志: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