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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2 08:48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办函〔2020〕27号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佳单位:

2020年第一季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县政府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媒体发布县域内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认真做好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现将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3月份,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用县委、县政府的声音引导舆论、凝聚共识、推动决策落实,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动推进信息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全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05条,重点栏目发布1098条,点击量112933次。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527条。

(二)主动推进决策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文件、信息,认真做好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和事后跟踪解读回应工作。全县累计发布政府文件7条,发布政策解读4条。主动推进决策公开,开展全县重大政策意见征集,反馈并发布信息10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需要回应的相关热点问题和来访信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复解决问题。累计回应关切共发布54条,其中:县长信箱回应23条,政府微信公众号回应31条。

二、存在问题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方面

政策解读方面,对政策的出台背景及依据解读过于简单,对政策中的重点内容解读过于形式化,存在复制粘贴文件内容现象。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均未对本级政策进行解读。

推进决策公开方面,有关部门未制定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也未发布重大决策性文件。

三大攻坚战方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信息公开不规范,有关部门未在政府网站设置对应专栏,进行规范分类。

政务服务方面,我要看-新闻资讯,栏目内容超过2周未更新;我要看-办件结果公示,栏目内容未及时更新;“调查征集”栏目中无具体内容;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一些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规范,如受理地点、受理时间、样表下载,办理流程无法正常显示;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网站搜索未实现办事指南信息的成功检索;网站各功能模块未实现一号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佳县)未全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进行规范。

其他重点栏目方面,“创森工作”专栏共发布16条,“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栏共发布6条,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未能及时按要求更新信息。“诚信佳县”专栏更新信息0条,严重影响了全县政务公开整体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板块设置不规范。在检查中有2个新媒体账号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的问题,分别是佳县交警大队、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更新不及时。在检查中有41个新媒体账号存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的问题,分别是佳县禁毒(今日头条)、佳县坑镇脱贫攻坚、佳县统计、佳县王家砭镇人民政府、佳县峪口乡人民政府、坑镇人民政府、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佳县国土、陕西省佳县文化馆、榆林市佳县螅镇卫生院、榆林佳县乌镇中心卫生院、佳县朱官寨镇中心卫生院、佳县中医院、佳县峪口乡公众卫生服务、佳县峪口卫生院、佳县卫健、佳县通镇中心卫生院、佳县刘家山乡卫生院、佳县佳芦镇卫生院、佳县木头峪乡卫生院、佳县妇幼保健院、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佳县农业农村局、佳县农村经营管理、佳县林业局、佳县坑镇脱贫攻坚1、榆林佳县乌镇中学、陕西榆林佳县坑镇中心小学、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佳县螅镇中心小学、佳县乌镇中心幼儿园、佳县乌镇中心小学、佳县通镇中学、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佳县南小在线、佳县第三幼儿园、佳县佳芦镇人民路社区、佳县交警大队、佳县交警、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佳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

内容发布不合规。在检查中有2个新媒体账号存在内容发布不规范的问题,分别是佳县公安(微博)、佳县交警大队(微博)。

未报备私自运行。在检查中有3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未报备私自运行的情况,分别是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佳县国土、陕西省佳县文化馆、榆林市佳县螅镇卫生院、榆林佳县乌镇中心卫生院、佳县朱官寨镇中心卫生院、佳县峪口乡公众卫生服务、佳县峪口卫生院、佳县通镇中心卫生院、佳县刘家山乡卫生院、佳县佳芦镇卫生院、佳县疾控、佳县木头峪乡卫生院、佳县妇幼保健院、佳县通镇社区、佳县劳动服务科、佳县农业农村局、佳县农村经营管理、佳县林业局、佳县坑镇脱贫攻坚1、佳县坑镇脱贫攻坚2、佳县坑镇人民政府、榆林佳县乌镇中学、陕西榆林佳县坑镇中心小学、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佳县螅镇中心小学、佳县乌镇中心幼儿园、佳县乌镇中心小学、佳县通镇中学、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佳县南小在线、佳县第三幼儿园、佳县第二幼儿园、香炉寺社区、陕西佳县凌云路社区、陕西佳县佳南春苑社区、佳县佳芦镇人民路社区、佳县交警、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并对本单位1-3月所有栏目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强化弱项,迅速整改落实到位。被通报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形成整改报告,于4月27日前报送至县政府601室。

(二)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审核。在发布政府信息时,要认真编写、校对,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县直有关单位关联县本级的重点信息发布要主动及时,特别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通过县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审核发布,原则上每个栏目每月发布有效信息不少于2条。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常抓抓常。县政府将在通报发出一周后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约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