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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05 10:18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号:佳安委会发〔2020〕2号


 

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的通知》(榆安委发〔2020〕2号),切实做好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县安委会决定,从3月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逐渐进入高峰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检查,督促企业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清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做到重大隐患不消除绝不开工复工;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和县级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凝心聚力,同步开展,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和“两不误”,推动企业在达到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工商贸、城镇燃气、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道路交通由交警队、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恶劣天气、客流物流高峰、事故多发路段、客运场站、道路管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关键节点,紧盯“三客两危一隧道”和超载超限车辆,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强化路面执法、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严管摩托车、微型面包车、农用载货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由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和反应装置、带压装置等关键,扎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烟花爆竹抓好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布局有关规定,严禁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查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安全。非煤矿山重点排查采气企业集输场站、集输管线安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漏、防火、防爆和作业区运输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相关制度机构建设不健全、“三同时”手续不全、未批先建、基建期间擅自生产等问题;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工贸要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设置警示标识情况,检查有限空间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油气长输管道。由工贸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要狠抓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后果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乱建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

(四)建筑施工燃气由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特别是防滑、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下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城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及时治理居民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强化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燃气站点,坚决防范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五)民爆物品。由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民爆器材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使用盗窃民爆器材等行为,坚决打击火工品黑市,严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六)特种设备由市场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整治游乐设施、场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七)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排查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高风险场所的事故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十)地质灾害。由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加强融冻期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的同时,针对辖区内切坡建房的边坡地带、人员密集区、工程建设区等高风险地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严格落实日常防范措施,明确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教育、电力、供水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排查整重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不漏项、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安全监管监察不挂空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精准实施安全服务

各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科学防控、分类实施。中省市及县属重点企业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采取“一企一策”防范措施,按照风险高低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要精准施策,有效服务。组织力量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区等实行点对点开展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完善内部防控机制,严格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电热毯等使用安全。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经营仓储单位做好酒精、无纺布等易燃易爆品监测防护,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正常经营;加大居民小区、员工宿舍等的燃气、用电安全宣传巡查力度,指导帮助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和农资企业以及保运转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列出清单、逐项消除,确保风险受控、安全运行。要改进作风,创新方式。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突出、安全基础较差的企业,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远程“会诊”、上门现场指导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组织线上免费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掌握基本安全技能,严防一上岗就出事。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高效安全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安委办将派出督查检查组对各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请各镇(办、中心)、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各部门4月1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6724282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