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社局综合培训中心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7-08 09:41    浏览次数:次    

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创业就业工作,根据榆政人社发【2012】329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综合培训中心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办企业与管理企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佳县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

二、培训内容

创业培训授课《创办你的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

技能培训以所学工种而定,邀请相关专业讲师授课。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创业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课时为150课时,培训方式按照人力资源和保障部要求创业培训采用参与教学和提供后续服务相结合的教学形式进行。

技能培训时间为14天,培训课时为140课时。

四、优惠政策

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系全面培训。创业培训由获得SYB培训资格的专职培训教师授课,学员学习结业后将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学员创业时凭此合格证课优先享受政府小额贴息贷款、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技能培训根据所学工种邀请各相关专业讲师授课,学习结业后将颁发《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可持证应聘所学技能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