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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公示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23 15:52    浏览次数:次    

根据佳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佳纪发〔20218号)和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榆市监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现将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公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任务进行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调度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关组织、采取有效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一)迅速成立专项整治机构。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工作,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工作组成员密切协作,克服困难,主动担当,勤勉敬业,以钉钉子精神,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运用多种手段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时限、整治重点、整治实施步骤、整治工作要求,从而使得专项整治工作更加明晰,更有针对性。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7月12日下午召开了5个县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解读了《实施方案》。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起了由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有关业务科室组成的联络员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靠上抓,层层压实责任,发现问题随时调度的整治模式,确保件件有落实  

(三)确定重点部门、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排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一、严禁乱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检查等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严禁越权收费、重复收费;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中介组织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二、严禁乱摊派。严禁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三、严禁乱检查除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四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所有的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四、严禁乱罚款。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完善处罚幅度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应用情况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组把企业和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定为重点排查问题,并认真加以排查。现场排查了115个单位,通过排查宣传了政策,掌握了真实情况。发现问题线索2个,现已立案查处。

(四)畅通投诉渠道。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百姓问政、网上信箱等平台,积极受理外置投诉举报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确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移送有关单位。

、围绕自身监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推动全县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为全力打造佳县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整治工作再细化,自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深入查,精准查。二是工作措施再强化,突出治理重点和辖区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继续对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物业、产业园区等转供电价格开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合力,齐抓共治,加快线索办结进度,全力推进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