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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2015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30 09:29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住建发〔2016〕24号

关于加快2015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我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根据上级督查危房改造工作精神,结合《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佳政办发〔2016〕20号)和《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佳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佳政办函〔2016〕1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各乡(镇)承担的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 验收内容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是否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相关部门核查等。

2.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改造后的住房是否达到质量安全规定。

4.农村危房改造户是否全部竣工。

5.建筑节能示范户是否达到节能要求(节能标准参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技术指南》)。

三、验收时间

    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务必于2016年7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上报档案材料,逾期责任自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四、验收要求

1.各乡镇验收必须检查到户,逐户验收,同时按照实施方案中发放的佳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统一核实办理。

2.档案所需资料:个人申请,佳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佳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改造前、中、后三张照片,村级公示,乡级公示,残疾证明,贫困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乡镇与农户签订协议或合同。

3.危房改造户的相关信息需及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务必达到与纸质档案一致。

4.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查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对把关不严、程序不合规定、资料上报不及时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佳县发展改革

                   佳县财政局

                      2016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