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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历年享受佳县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年度审核有关事项的说明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09 16:58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住保发〔2017〕11号

 

各设社区镇、各社区:  
  根据榆林市审计局对我县2015年和2016年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廉租租金补贴存在一定问题,根据审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历年来享受佳县城镇廉租租金补贴的家庭进行年度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
       一、填表要求
  (一)《2017年度佳县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表》(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内相关内容被审核人均得填写完整,没有的填“无”,不得空白,被审核人须对审核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
  (二)被审核人所在社区须在社区意见栏由社区相关业务人员和负责人对被审核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了解并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所在乡镇意见栏必须由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对被审核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了解并确认后签字盖章;
  (四)县工商局意见栏由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核清被审核人及其家庭成员未注册个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后予以签字盖章;
  (五)县公安局意见栏由县公安局(交警队)相关负责人在核清被审核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车辆登记信息后予以签字盖章。
       二、被审核人须提供的审核资料及审核流程
  被审核人在佳县不动产登记局开具无房证明(必须包含夫妻双方的名字),并携带《廉租租金补贴证》原件、《城镇居民低保本》原件及完善后的《2017年度佳县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表》到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年度审核。
  三、审核期限
  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一)被审核人所提供资料由各设社区镇、社区、工商部门及交管部门结合审核表所填内容认真确认后予以签字盖章。
  (二)各设社区镇、社区须确认被审核人提供的审核表为我单位所提供的标准审核表(附件)。  
  联系电话:0912-6721651;QQ业务群:339016255   
    特此说明。
      附件:2017年度佳县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表
   

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