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董建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16 10:31 浏览次数:次
佳政任字〔2015〕1号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董建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董建平同志县文艺创作研究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张平同志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武张卫同志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佳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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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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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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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