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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董建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16 10:31    浏览次数:次    

  佳政任字〔2015〕1号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董建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董建平同志县文艺创作研究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张平同志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武张卫同志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佳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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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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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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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