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振强等同志降低职级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11 16:48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任字〔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振强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康振芬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贺成山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上述同志享受副科职级待遇。
佳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印发
————————————————————————————————————————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