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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振强等同志降低职级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11 16:48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任字〔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振强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康振芬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贺成山同志降为副科级,保留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上述同志享受副科职级待遇。

  佳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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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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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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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