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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镇(街道、中心)、县直部门和产业园区2022年度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01 11:01    浏览次数:次    

各镇党委、政府,佳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各镇(街道、中心)、县直部门、产业园区2022年度平时考核已由半年考核调整为季度考核,按照县考核委员会领导关于尽快开展季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镇(街道、中心)

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包括七项重点工作和六项重点监测指标两部分,分别为70分和30分,其中七项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点监测指标主要考核农业农村工作、全域旅游创建、林业工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健康疫情防控。

2.县直部门

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包括七项重点工作和六项重点监测指标两部分,分别为70分和30分,其中七项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点监测指标主要考核全域旅游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创建、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营商环境。

3.产业园区

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包括重点工作和重点监测指标两部分,分别为70分和30分,其中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5项任务;重点监测指标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总收入增长率2项指标。

二、考核方式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镇(街道、中心)、县直部门和产业园区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结合市县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形成各镇(街道、中心)、县直部门和产业园区上半年、前三季度、年度目标任务,并制定评价标准和评分依据,按时间节点适时开展考核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或评分结果于下季度首月下旬报送县委组织部考核科。

三、有关要求

1.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季度考核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季度目标任务,重点监测指标原则上必须量化,要有明确具体的数值,对于重点工作中难以量化的指标,要从完成工作的时效和质效等方面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细化分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季度考核任务。

2.季度考核指标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考核科。

3.县委组织部将季度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

联系人:靳生朝 联系电话:15609128686

附件:1.各镇(街道、中心)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

2.县直部门季度重点考核监测指标

3.产业园区季度考核重点监测指标

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