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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来源:县考核办     发布时间:2019-07-11 09:34    浏览次数:次    作者:考核办

根据中省市2019年度信访工作总体部署,依据中省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直部门2019年度信访工作提出如下目标责任:

一、领导重视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完善,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安排部署  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接访下访有制度、有安排、有公示、有记录、有结果。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五、落实领导包案工作  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抓领导和责任人,信访积案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六、提升“四率一占比”

(一)及时受理率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100%。

(二)按期办结率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三)群众满意率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达到98%。

(四)群众参评率

群众满意度评价参评率达到80%以上。

(五)网上信访占比

群众网上信访占比达到70%以上。

七、严控群众越级上访  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有序表达合理诉求,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实现进京访、赴省访、到市访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被送至集中分流场所情况,确保实现“零非访”。

八、妥善处置信访事件

及时、安全、文明劝返,处置妥善,无事故、零滞留,无媒体炒作。

以上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请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直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认真分析研判,强化基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实现既定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信访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突破指标未实现目标任务,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将依据信访条例和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