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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方式,确保佳县督查工作全面细致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12 14:39    浏览次数:次    作者:段青龙

佳县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不断深化督查机制创新,形成“常规工作动态督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阶段工作限时督查”的方式,确保督查工作全面细致。

一是常规工作动态督查。围绕省、市、县民生实事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时分解落实,将任务靠实到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采取“目标管理、领导牵头、专人负责、任务包干、倒排进度、动态督办、考核通报”的方法,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动态跟踪督办。二是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列入专项督查范畴,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地。三是阶段工作限时督查。把各类专项整治主题教育、省市县领导批示件以及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作为阶段性工作进行限时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了各项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