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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显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10期 2017年9月13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13 16:27    浏览次数:次    作者:武强 雷云

为实现“保洁、治乱、清水”的总目标,佳县按照“河长制”工作的新要求,紧抓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不放松,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河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改善水资源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构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要求,确立了黄河佳县段、佳芦河、乌龙河、秃尾河、五女河、金明寺河、盐河沟、车会河等11条河流的6名县级河长、40名乡镇级河长,落实村级巡河员194名、保洁员194名,全面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

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印发了《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佳办字[2017 ]36号),对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细化。同时,针对“河长制”工作,拟订出台了《佳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佳县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佳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佳县河长制问题清单制度》等制度,确立了由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牵头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基础,凝聚了力量,扫清了障碍。

三是强化工作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QQ群、微信、佳县万事通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向全县发放河长制倡议书10000余份,安设了44个河段河长制公示牌,标明了河长职责及范围、河流概况、整治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全力宣传推广“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统筹”保洁机制,实现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机制化。

四是重点工作专项整治。针对河道违规采砂问题,结合防汛工作要求,抽调组建县水务、交通、环保以及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乡镇精干力量组成的专项行动整治组,在黄河佳县段等主要河道全面开展河道违规采砂及乱挖、乱建、乱倒、乱排“四乱”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无六有”。治理期间,召开集体座谈研判会,发放入户通告书30份,并与各砂场签订《河道采砂履约承诺书》30份。取缔禁采区非法采砂点1处,劝离游击采砂点4处。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管理、强化了河道管理秩序、保障了防洪工程和设施安全,使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沿岸生态环境良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据市环保局8月份最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佳县境内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Ⅱ类优质标准,较以往年度有明显提升,这标志着佳县河湖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