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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15:56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文号:佳政财社发〔2020〕54号
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佳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314002):
根据陕财办社〔2020〕67号文件精神和佳政民〔2020〕72、73、74号函、佳政民〔2020〕77号函和佳政民〔2020〕79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社会救助资金 万元,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