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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16:46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佳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平安佳县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平安佳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意见。

  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组织协调平安佳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平安佳县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平安佳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广政法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预算构成: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人员构成:

   佳县政法委行政编制9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人数9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精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佳县建设工作。指导县级政法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



3



4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佳县政法委按照中省市县政法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各项会议精神,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打造平安佳县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达到了2018年度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的目标。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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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决算收入244.31万元,上年支出结转0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244.31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离和公务费减少。

2、本年度决算收入24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1万元,其它收入 0万元。

3、本年度决算支出 2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8.21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224.31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 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1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离和公务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1万元:人员经费153.21万元;公用经费65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离和公务费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2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1万元:办公费48.68万元,印刷费20.6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3.98万元,其他交通费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离和公务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规定,对因公出国从总量上控制和减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是虽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但是本单位扶贫下乡业务增加,相关工作经费增长较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培训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32.15万元,增加4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佳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