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配置的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预案。
(十三)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
(十四)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规章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县本级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审查审核工作、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佳县国土资源局包括佳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佳县土地储备中心、佳县土地整理中心、佳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佳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等单位构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佳县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为2225.61万元,较上年增长1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补发2016年工资及兑现老干部遗留待遇等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7年,佳县国土资源局支出预算为2225.6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9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62.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3.45万元),占支出总额49.23%;项目支出1130万元,占支出总额50.7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2%,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佳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降低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较上年下降4.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比上年下降0.1万元,下降4.17%,主要是下属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消耗上进行压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分类中“事业运行”全部为下属事业单位支出。
功能分类中“ ”为以往年度国债债券的还本支出。
附表: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