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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2023年小型拦沙坝工程 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0    浏览次数:次    

佳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佳县水利局关于佳县2023年小型拦沙坝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函》(佳政水函〔2023〕128号)收悉。该项目已经《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佳县魏家坬等42座小型拦沙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2〕158号)、《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佳县佛店山2#等44座小型拦沙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72号)、《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3年拦沙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3〕320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根据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关于推进佳县2023年拦沙坝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43次)精神,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佳县2023年小型拦沙坝工程项目,共包含13座小型拦沙坝,分别为:1.朱官寨镇朱官寨村上坬沟坝2#小型拦沙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朱官寨镇朱官寨村,所属流域五女河流域,坝高21m、总库容37.39万m³、拦泥库容22.67万m³、淤地面积3.96hm²,坝控面积1.7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20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52.62万元。

2.王家砭镇佛店山村佛店山2#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王家砭镇佛店山村,所属流域四合沟小流域,坝高20m、总库容7.98万m³、拦泥库容3.33万m³、淤地面积0.8hm²,坝控面积0.5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5年;项目概算投资136.22万元。

3.佳州街道办事处曹李庄村李家庄2#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曹李庄村,所属流域峪口小流域,坝高18.2m、总库容13.46万m³、拦泥库容8万m³、淤地面积1.55hm²,坝控面积0.6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33.04万元。

4.上高寨乡柳树峁村柳树峁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上高寨乡柳树峁村,所属流域盐沟小流域,坝高25m、总库容17.95万m³、拦泥库容10.67万m³、淤地面积1.23hm²,坝控面积0.8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204.9万元。

5.金明寺镇魏家畔村程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金明寺镇魏家畔村,所属流域金明寺川小流域,坝高18m、总库容20.18万m³、拦泥库容12万m³、淤地面积1.46hm²,坝控面积0.9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12.66万元。

6.刘家山乡关西峁村桃元沟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刘家山乡关西峁村,所属流域朱家山小流域,坝高22.3m、总库容24.67万m³、拦泥库容14.67万m³、淤地面积2.05hm²,坝控面积1.1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33.71万元。

7.王家砭镇程家沟村程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王家砭镇程家沟村,所属流域佳芦河小流域,坝高24.5m、总库容17.37万m³、拦泥库容10.53万m³、淤地面积1.47hm²,坝控面积0.79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17.78万元。

8.乌镇韭菜沟村瓦磘沟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乌镇韭菜沟村,所属流域乌龙河小流域,坝高21.5m、总库容13.46万m³、拦泥库容8万m³、淤地面积1.66hm²,坝控面积0.6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30.81万元。

9.王家砭镇三黄梁村三皇庙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王家砭镇三黄梁村,所属流域佳芦河小流域,坝高21m、总库容20.85万m³、拦泥库容12.67万m³、淤地面积2.12hm²,坝控面积0.95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19.41万元。

10.兴隆寺乡杏树塔村杏树塔1#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兴隆寺乡杏树塔村,所属流域五女河小流域,坝高22m、总库容14.19万m³、拦泥库容8.67万m³、淤地面积1.54hm²,坝控面积0.65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20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158.3万元。

11.兴隆寺乡王家坬村高家梁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兴隆寺乡王家坬村,所属流域五女河小流域,坝高18m、总库容9.99万m³、拦泥库容5.58万m³、淤地面积0.99hm²,坝控面积0.52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8年;项目概算投资90.65万元。

12.通镇暴石家坬村暴石家坬2#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通镇暴石家坬村,所属流域五女河小流域,坝高16m、总库容10.29万m³、拦泥库容6.37万m³、淤地面积1.06hm²,坝控面积0.43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84.92万元。

13.乌镇符家畔村宁扯沟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建设地点佳县乌镇符家畔村,所属流域乌龙河小流域,坝高9m、总库容15.47万m³、拦泥库容9.93万m³、淤地面积3.38hm²,坝控面积0.67km²,设计标准20年,校核标准50年,淤积年限10年;项目概算投资74.43万元。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佳县水利局,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忠。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佳县2023年小型拦沙坝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及泄洪建筑物。新建小型拦沙坝13座,共设13个合同标段,工期120日历天。

N1标段(朱官寨镇朱官寨村上坬沟坝2#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及溢洪道,最高限价为116.75万元。

N2标段(王家砭镇佛店山村佛店山2#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104.49万元。

N3标段(佳州街道办事处曹李庄村李家庄2#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101.79万元。

N4标段(上高寨乡柳树峁村柳树峁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157.01万元。

N5标段(金明寺镇魏家畔村程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86.13万元。

N6标段(刘家山乡关西峁村桃元沟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102.35万元。

N7标段(王家砭镇程家沟村程家沟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90.06万元。

N8标段(乌镇韭菜沟村瓦磘沟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100.31万元。

N9标段(王家砭镇三黄梁村三皇庙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91.45万元。

N10标段(兴隆寺乡杏树塔村杏树塔1#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及溢洪道,最高限价为121.16万元。

N11标段(兴隆寺乡王家坬村高家梁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69.52万元。

N12标段(通镇暴石家坬村暴石家坬2#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65.06万元。

N13标段(乌镇符家畔村宁扯沟小型拦沙坝工程):新建坝体、放水建筑物,最高限价为56.98万元。

本次施工根据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关于推进佳县2023年拦沙坝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43次)要求,不对该工程进行财政预算审查,暂不考虑县级配套投资,故最高投标限价1263.06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为未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近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榆林市发改委依法监督。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