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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 道路及雨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0    浏览次数:次    

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榆佳管委函〔2023〕76号)收悉。该项目已经《关于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行审发〔2021〕206号)、《关于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佳行审发〔2023〕138号)批复同意建设,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项目,位于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长1527.507m,红线宽60m,四幅路,行车道宽16米(8m+8m),中央分隔带宽7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6.5m,两侧人行道各宽7m,两侧侧分带宽10m(5m+5m),两侧非机动宽13m(6.5m+6.5m),两侧人行道宽14m(7m+7m),本次建设内容包含左半福路面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765.5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柴孝勤。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园路市政道路及雨水工程项目,该工程位于榆佳工业园区内吉园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主干路,属城市主干道。本次道路施工范围为K0+042至K1+623西侧半幅路的路基路面及人行道,长1581米。

本次工程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本次施工经财政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8316774.65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县级配套资金。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为未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近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依法监督。

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