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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17 15:45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教发〔2016〕13号

  关于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并为后期参加省、市教学能手大赛推荐合适人选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2016年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研、电教人员,重点是一线中小学教师(已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参赛学科幼儿园语言、健康、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课程;小学语、数、英、体、音、美、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学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体、音、美、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

  二、评选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接受县级以上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同时附相关结业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

  2.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显著;

  3.教研能力。近三年主持或参与一项县级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或交流一篇县级以上教学论文;或校本研修成果显著,被县级教研机构评为优秀者。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竞赛组,分期举办。幼儿组参赛名额18人,小学组参赛名额37人,初中组参赛名额19人,高中组参赛名额6人,获奖名额分配到组。经过评选,全县最终按60%比例授予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称号。请各学校按照《佳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推荐参评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推荐(2016年3月7日-15日)。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个人申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其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组织评选活动后拟定本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研室审核。

  (二)县级评选(2016年3月22日-25日)。县教育局委托县教研室组织开展评选活动。通过按学段、学科组织赛教评选活动,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一定名额参加榆林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五、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

  1.抽签。参评教师抽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二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现场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

  2.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由说课、答辩、上课三个环节组成,其中说课占15分,答辩占5分,上课占80分,总分100分;说课答辩合并进行,时间10分钟,说课答辩结束后立即上课,上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上课的内容随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为90分钟。

  3.说课答辩、上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县教研室制定。其说课答辩、上课评分标准见附件2-1、2-2。

  (二)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

  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分值8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0分,总分100分。

  1.抽签。参评教师抽签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二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现场抽取课题签;第三次,选手提前五分钟抽取幼儿园歌曲曲目。

  2.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上课内容从幼儿教材五大领域中选取,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90分钟(备课教材由竞赛组统一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为20-25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实行)》要求,选手提前5分钟现场抽取参赛曲目,进行弹唱,时间为10分钟。弹唱曲目从幼儿园大、中、小班艺术课本中选取。幼儿园教学能手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件附件。

  (三)根据各学科上报的参评人数,合理设置若干评选小组,由评委组对选手的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上课环节当堂打分考评,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与上课竞赛分累加即为参评教师最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提交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六、评选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县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县教研室具体承办评选活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本次评选活动由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三)县上评选活动拟于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务必于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由专人报送县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如下。

  1.《佳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用Excel表保存)。

  2.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注明)。包括:①《佳县教学能手审批表》1份(见附件4,用Word文档保存,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三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②本人参加培训的证书(纸质复印件);③个人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校本研修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需注明姓名、单位;⑤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各学校务必在评审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联 系 人:张金苗    

  联系电话:18098032003

  附件:

  1.佳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参赛名额分配表

  2-1.中小学教学能手上课评分标准

  2-2.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评分标准

  3-1.幼儿园教学能手上课评分标准

  3-2. 幼儿园教学能手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4.佳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5.佳县教学能手审批表(样表)

     

  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原文下载:关于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