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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31 08:34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教发〔2017〕24号

为落实《佳县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全面抓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对信息技术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加快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一)教育局统筹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全活动方案,协调教研室、电教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二)各中小学负责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级活动方案,全面完成上下达的上报任务。

(三)教研室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组织、指导广大教师“晒”前做好备课磨课,“晒”中组织看课评课,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制定“优课”评审标准,组建包括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内的专家团队,认真进行 “优课”评议评审。

(四)电教馆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按活动要求,保持与国家平台、陕西平台互联互通,在学校和教师参加网上“晒课”、“优课”评选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确保教师资源能够按时上传至平台。

(五)全中小学校是活动的主体,广大教师是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校内部门责任,细化时间、流程安排,动员所有教师参加网上“晒课”,安排骨干教师参加“优课”评选;把活动纳入到校本研修之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在开展网络教研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三、活动安排

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分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晒课”

1.“晒课”平台。学校组织去年未注册的教师和新任教师分别登录两个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s1k.eduyun.cn;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duyun.com)注册,并组织所有注册的教师同时在国家平台、陕西平台的相应模块中进行网上实名“晒课”,要求每名教师在每个平台至少“晒”一节课。

2.“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重点从教师2016—2017学年授课内容中遴选。

3.“晒课”模块。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遴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4.“晒课”初审。教师在上传“晒课”内容前,须提交学校管理员,由其依据思想性、科学性、原创性(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及平台技术要求进行初审,确保所有上传的、合格的“晒课”课例通过初审。

(二)“优课”评选

“优课”评选统一在国家平台上进行。教师在国家平台的“晒课”课例通过学校管理员初审后,学校、县区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评审”、“推优”功能,自下而上开展“优课”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1.“优课”评选要求。教师要参加“优课”评选,必须在国家平台“晒课”过程中上传课堂实录。各级往上一级推荐时,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每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个“优课”课例。省级“优课”评选在市级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并按要求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评审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课堂实录格式要求。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要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课堂实录使用统一片头(片头样片由市电教馆统一制作,适时提供给各县区、局属学校),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工作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分辨率在720*576或以上,视频数据不大于1G,码流为0.5—1Mbps,确保画面清晰。

3.“优课”评选比例按本地(校)教师“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校)级“优课”,方可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市上再按各县区、局属学校上报“优课”总数的2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参加省级“优课”评选,具体数量详见附表1。各学校上报上评选的“优课”要实现各学段、各学科全覆盖,特别是对于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和心理等科目,每学校、每学段至少要上报1个“优课”课例。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充分使用国家平台、陕西平台上的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对于在教育部评选中获奖的“优课”,要积极利用国家平台“教研工作室”、“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专栏,广泛开展网络教研和“优课”观摩应用活动,整体提升教师应用水平。

四、活动时间

活动定于3月份启动。3月至8月为集中“晒课”时间。为防止网络堵塞给教师传课带来不便,综合考虑各年段教师数量和晒课数量等因素,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今年上传“晒课”内容时,采取按学段、分时段传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高中:3月20日-5月31日;

初中:3月20日-6月3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31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8月31日。

各学校务于8月31日前完成“优课”评选推荐工作。县上将于9月初完成“优课”评选推荐工作。

五、表彰

(一)凡参加“晒课”的教师名单均要在各学校和县教育局备案。活动结束后,县教育局对县“优课”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同时对活动成效好的学校进行表彰。被征集到国家平台的“优课”课例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

(二)已有的和拟申报创建的市级“教育信息化示范校”,教师在国家平台、陕西平台的注册率、网上晒课率必须达到100%,此项要求作为市上复查、验收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组织领导,尤其要按照上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指导广大教师把握各个环节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间进度完成网上“晒课”任务。要从政策、经费、技术、资源、培训等方面为教师参与活动提供保障,要采取以录播室为主、多种录制方式并存的办法,完成课堂实录的录制工作,不断提高“优课”质量。活动期间,要积极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和教育自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工负责,做好保障。教研、电教要建立联系指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尤其要依据本地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划定片区、联合包干的方式,做好相关环节的衔接工作,为教师应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提供便利。教研要组建县、校级专家团队,深入教学一线,以选课、备课、磨课、看课、评课为重点,全面指导教师做好“晒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落实好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学校管理员要做好“晒课”审核工作,确保“晒课”上传数量、质量好于往年。电教要抽调骨干技术人员,积极做好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实地指导、远程指导(QQ群、微信群)的办法,为教师摄制课堂实录等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应用能力。

(三)加强检查,强化落实。上将采取定期网上巡查、上传进度、每月通报上传数量、不定期开展过程性督查等方式,对各学校的工作成效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参加情况与各学校年度目标任务中“教育信息化”指标一同考核。县上也将加大巡查、通报、检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对于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的学校,上将在教育信息化方面的评优树模、师资培训、竞赛名额等方面予以倾斜。

 

 

                         佳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