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后期管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4 16:00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 关于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后期管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刘宏斌、高延河、陈保国、王世锋 |
承办单位 | 县财政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刘宏斌、高延河、陈保国、王世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后期管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刘国具、王家砭两镇垃圾填埋厂及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对于两镇环境综合治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实施完成进入运营后,必然会产生运营费用,鉴于县财政财力紧张,建议贵单位核定运营费用后,向县人民政府进行提案予以解决。 佳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马维宁 电话:6721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