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养护与管理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12 16:58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 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养护与管理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符孝伟、张雄斌、刘建东、尚利利、高雪梅、张云强 |
承办单位 | 县交通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方塌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养护与管理的建议》(第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村道的养护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在各乡镇都设有农村公路管理所,由一名副乡长任所长,县农管站负责业务指导,年初县政府和各乡镇都签到了村道日常养护任务书。同时,县农管站加大了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巡查,检查结果纳入了政府对各乡镇的年终考核成绩。县政府按照村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标准给各乡镇下拨日常养护经费,2017年县政府对全县的农村公路都进行了灾毁投保,这样对灾毁道路的修复资金也有了保障,今年我局按照2018年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投资计划对全县“油返砂”道路进行整治,将原有的3.5米路面拓宽至4.5米,并对原有路面的病害进行整治,以及完善必要的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进一步提升通村公路通行能力。 佳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