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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古庙会环境保护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9 17:5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古庙会环境保护的建议
提案委员 李书书
承办单位 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 县旅游局
办理情况

李书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古庙会环境保护的建议》(第41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佳县文物保护的关注与支持。您所提的“关于做好古庙会环境保护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系统的进行了整改,4月份我们对全县的文保单位进行了检查,确实存在你所提到的问题,为此,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全面完成并达到了您及我们的目的。

      一、加大文物保护宣传

      我们向每个文保单位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有庙会的文保单位现场发放了文物保护传单,书写了标语、悬挂了横幅。6月8日在县城影剧院广场、进行了文化与自然日”宣传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加强文物的管理和保护

     各文保单位配全了文保人员,成立了文保小组,国保、省保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市、县文保单位文保人员必须轮流看管所辖文物,再不允许人们在文物上乱写乱画,让群众懂得这种行为也算破坏文物,受法律的保护,也不允许在文物上悬挂绳线。有条件的文保单位进行了用电线路的整改,我局配合县消防队对文保单位进行了消防检查。要求各文保单位如果发生了文物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我局将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或上报。

      三、做好垃圾的收集和清理工作

      每个庙会都是群众聚集的地方,产生垃圾在所难免,对此,我们要求文保小组和庙会负责人,在此期间必须有专门的清理人员将所有垃圾存放在一起,庙会完后,倒运在乡镇指定的垃圾场。同时文保人员要做好全年经常的卫生工作,给游客或香客一个舒适的感觉。

佳县文体广电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