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房改造应明确补偿标准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29 10:3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 关于危房改造应明确补偿标准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李树斌、云根平、李庆伟 |
承办单位 |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李树斌、云根平、李庆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危房改造应明确补偿标准的建议》(第2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预防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生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8年,我局组织人员分四路,逐户对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的危改户进行了房屋鉴定,根据户内人口和房屋危险等级,确定了改造面积、改造内容及补助资金。同时,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脱贫任务,我局制定印发了《佳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县政府制定印发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少羽 电话:0912—6724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