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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高速路口至白云山景区沿路增设旅游温馨提示牌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7 10:51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从高速路口至白云山景区沿路增设旅游温馨提示牌的建议
提案委员 冯华、高锋
承办单位 佳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冯华、高锋代表:

根据你们的提案“关于从高速路口至白云山景区沿路增设旅游温馨提示牌的建议”,我单位作以下回复:

一、景区机制体制不顺,存在多头管理。白云山景区内管理机构有白云山管委会、白云山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白云山旅游公司(管委会下属单位 )、白云山派出所、白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白云山交警中队,各单位在管理中各自负责,相互衔接不畅,造成景区内旅游秩序混乱,管理不规范等各种不良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但收效甚微。

二、景区管理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景区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需要各个单位相互配合才能很好的完成。例如兜售高香继续要统战部门负责同时需要市场监督和文化旅游部门的配合,而截客拉人需要公安部门来打击治理。我单位为了防止游客上当受骗,逃票上山,购买高香,定制了温馨短信提示,收到了一定效果,但还是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打击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还佳县一个秩序良好的旅游环境。

三、单位债务负担沉重,景区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白云山管委会截止2018年底未化解债务达3700多万元,景区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等日常运营经费都捉襟见肘,无法保证,我单位多次向县政府、财政局和发改局申请项目资金,均得不到保障,无力承担旅游温馨提示牌安装经费。

 

佳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