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 对佳县九届政协七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复函 |
提案委员 | 刘守华、韩少临 |
承办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类别:B类 签发人:符永志 刘守华、韩少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推广设施农业(蔬菜大棚)的建议》(第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提出的4条宝贵建议,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生产技术和拓展市场营销的建议非常中肯。一是将设施农业纳入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整体规划。我局已将设施农业建设编入“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计划新建拱棚20座、日光温室10座,已被纳入项目库。现在已完成王家砭镇豪则沟村拱棚30座、通镇闫家坬建设日光温室14座,官庄前杨家畔村计划实施日光温室50座,财政预审、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已完成,计划10月份开工。二是在政策、土地、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我局高度重视,目前以村集体实施的设施农业项目政府予以全额资金支持,脱贫户新建拱棚每个补助0.5万元,新建日光温室每个补助4万元。三是外出考察学习和技术培训服务。我局将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抓手,今年计划培训职业农民30人,安排县园艺站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和服务,推荐有发展意愿的农户参加省市相关技能培训。四是在市场营销和产品加工方面。我局将以农产品冷链、“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为驱动加大项目补贴。冷链保鲜库建设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进行实施,最高补助金额不超总投资的40%,有机和名优农产品认证争取市政府专项补助,即每个认证补助7万元。下一步我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园艺中心主任为班长的设施农业工作专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改善我县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一批爱农村、懂农业、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以项目为引领、以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枢纽,以土地流转、入股等形成集中土地资源,逐步形成“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农户”的经营模式。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佳县农业农村工作。 特此回复。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杨虎军 电话:13379322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