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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佳县九届政协第七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5 14:24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对佳县九届政协第七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提案委员 康华
承办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办理情况

类别:A类

签发人:符永志


康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养殖产生粪便污染居住环境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协同县环保局、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提案所反映的养殖产生粪便污染居住环境地点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与村委会、养羊户及周边住户交谈,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经查,康家港村队塄上前后共有羊子养殖户4户,羊子存栏200多只,养殖模式为住户房屋前闲地饲养的传统喂养模式,由于养羊户的环保意识不强,且无粪污处理设施,对养殖产生的羊粪未能及时正确处理,对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陕北地区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问题的意见》(农办牧函〔2019〕18号)文件,陕北地区延安、榆林两市500只以下养羊场户采用畜禽粪污在圈舍及运动场内初步堆沤发酵,并经田间发酵腐熟后还田利用模式,基本符合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要求,可不另行建设堆粪场等设施。调查组对该村养羊户粪污处理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切实提高养羊户的环保意识及粪污处理能力,要求养殖户定期清理羊场内堆积粪便,保持住户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并要求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督促养羊户持续做好羊粪等污染物的处理,确保将养殖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为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县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解决好农村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1.强化环保政策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工作方案,组成宣贯工作队,深入各镇村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养殖场(户)环保意识,增强养殖从业主体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指导服务。根据资源环境特点及不同养殖场生产方式及粪污产生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合理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并针对每个规模养殖场的不同条件制定不同的粪污处理配套方案。充分协调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对于老旧的养殖场,积极补齐短板,指导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于新建或扩建的畜禽养殖场,指导配套合理的粪污处理设施。

3.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查处畜禽粪便污染执法力度。按照部门监管职责,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对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4.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以全县纳入考核规模以上养殖场户为重点,以“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为主要模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佳县农业农村工作。

特此回复。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岳海峰 电话:1589127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