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22 15:31    浏览次数:次    作者: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佳单位:

《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0〕20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责任分工。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如事项标准目录涉及多个部门,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涉及部门。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时间节点。2021年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县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1年7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地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标准目录编制过程中,可对省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随意删除。其他领域标准目录,要在省政府部门标准指引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2.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到业务工作流程中,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在拟制涉及标准目录事项的公文时,要明确公文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建立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在政务服务网开设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3.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现场、信函、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应用全省统一的答复示范文本,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4.提升政民互动活动实效。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制定发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县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疫情信息等热点问题以及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5.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全县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动态维护、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办事指南中未写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6.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树立“数据只提供一次”的理念,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解决多头索要、重复填报、口径不一等问题。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实行证明清单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7.精准涉企政策服务。围绕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建立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涉企政策的解读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在政务服务网开设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细化公开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地操作流程,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8.推进服务结果公开。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评价,将企业和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12345”等政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监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三)规范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9.更好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2021年7月底前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及各部门、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开设统一的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和监管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和融媒体的协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10.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佳政办发〔2019〕48号)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及时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主要功能。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新媒体进行网上监测和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各镇、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11.丰富政务公开平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旅局,各镇、佳州街道办)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

(二)加强学习借鉴。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借鉴,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到榆林市靖边县等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示范点学习先进经验。

(三)强化培训教育。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务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四)做好绩效评估。县政府办公室将结合中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要对照年度评估指标,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各项工作。

(五)按时报送信息。各镇、佳州街道办、各部门于7月20日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工作,各部门于7月30日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附件3)报送工作,所有报送内容均以正式文件形式(附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512室。

(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13399225888)

附件:1.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分工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表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模板



附件1

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分工

序号

业务领域

责任部门

1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县发改和科技局

3

义务教育领域

县教科体局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县民政局

5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县司法局

6

户籍管理领域

县公安局

7

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县财政局

8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县人社局

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县住建局

10

涉农补贴领域

县农业农村局

11

医疗卫生领域

县卫健局

12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县市场监管局

13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县应急管理局

14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15

扶贫领域

县乡村振兴局

16

生态环境领域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17

税收管理领域

县税务局


附件2: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表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分管领导





业务人员






附件3: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模板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
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地区级县级

乡、村级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