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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举行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16:4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县司法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正值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为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2月4日,中共佳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佳县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佳县司法局主办,在佳县剧院广场举行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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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汉泉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波,县政协副主席徐幼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璟铭,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耀文,县法院副院长张建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文明办主任王宁,政府办副主任苗发栋。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文明办、县司法局等8家单位。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耀文主持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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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波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向宪法宣传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佳县法治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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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波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积极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宪法精神和法治力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佳县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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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璟铭同志宣读表彰决定,开展表彰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宣传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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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汉泉宣布: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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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还利用民间说唱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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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各参与单位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参与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加深了对宪法和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不仅帮助他们解决了当前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增强了自身法治意识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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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佳县司法局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佳县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