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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政法委2019年度预算情况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0 16:22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政法委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平安佳县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平安佳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意见。

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组织协调平安佳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平安佳县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平安佳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广政法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预算构成: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人员构成:

佳县政法委行政编制13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人数13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精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佳县建设工作。指导县级政法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工作。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224.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0.18%,主要原因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224.27万元,较上年增长0.18%,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24.27万元,较上年增长0.18 % ,主要原因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4.27万元,较上年增长0.18% ,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包括:基本支出22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9.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4.5万元),占支出总额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0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及增加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35.27万元,增加0.18%,原因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1. 支出按经济分类明细说明:工资福利支出149.77万元,较上年增加7.13万元,增加0.04%,原因晋级晋档变标。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较上年增加32.2万元,增加0.76%,原因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作标语、建设阵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减少46104万元,下降100%,原因本年度没有司法救助。资本性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率为0%。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说明:与上年相比,增加35.27万元,增长率为0.18%。主要原因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变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35.27     万元 ,增加0.18%,原因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变标。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保有量0台);较上年下降0%,原因是单位车改不保留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0%,原因是严格落实接待规定,单位接待统一由县接待办接待。

2019年度会议费、培训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3%,原因加强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保有车辆 0  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2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仅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政法委2019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