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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2019年度预算情况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0 16:55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将原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职责整体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预算构成:

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佳县卫计局本级机关和37个下属单位,分别是:佳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佳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佳县红十字会、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佳县卫生学校、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县妇幼保健站、陕西省佳县胃癌研究所、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佳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队、佳县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办公室、佳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佳县人民医院、佳县中医医院、佳县螅镇乡卫生院、佳县坑镇中心卫生院、佳县康家港乡卫生院、佳县大佛寺乡卫生院、佳县店镇中心卫生院、佳县木头峪乡卫生院、佳芦镇卫生院、佳县峪口乡卫生院、佳县乌镇中心卫生院、佳县刘家山乡卫生院、佳县金明寺镇卫生院、佳县朱官寨乡卫生院、佳县官庄乡卫生院、佳县兴隆寺中心卫生院、佳县通镇中心卫生院、佳县朱家洼乡卫生院、佳县刘国具中心卫生院、佳县上高寨乡卫生院、佳县王家砭中心卫生院、佳县方塌镇卫生院。

2019年部门人员构成:卫计局在岗职工636名。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完成疾病防控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双女户保健费的兑现。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7643.1656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5.6%,主要原因是贫困户兜底保障经费减少。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7643.1656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了经费支出贫困户兜底保障经费减少 。

(二)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643.1656万元,较上年增长(或减少)25.6% ,主要原因是贫困户兜底保障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43.1656万元,较上年增长(或减少)25.6 % ,主要原因是 贫困户兜底保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支出6044.1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955.415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8.75万元),占支出总额79.1%;项目支出1599万元,占支出总额20.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及增加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43.1656 万元,较上年减少2627.3302万元,增加(下降)25.6 %,原因贫困户兜底保障经费减少。

1. 支出按经济分类明细说明:工资福利支出5955.4156万元,较上年减少971.5302 万元,减少14 %,原因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30.13万元,较上年增加115.09万元,增加100%,原因健康扶贫工作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62万元,较上年减少2372.3354万元,增加(下降) 71.3 %,原因贫困户兜底保障资金减少。资本性支出 5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万元,增长(下降)率为40.6 %。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增加205万 。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说明:2100101(卫计局本级)与上年相比,减少388.36万元,下降为61.9%。主要原因是计生预算单位调整,人调队、流动办调整到2100716科目下。2100506(社会发展)科目与上年相比,减少95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减少95万。2101550(合疗办)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134.67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代缴合疗项目资金调整到2100506科目下。2100506科目(合疗办)比去年减少1998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 民生专项资金下降。2100403(妇保站)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64.73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7(卫校)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53.5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与去年相比,增加572.69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计生预算单位调整,人调队、流动办调整到本科目下。2081601(红十字会)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9.3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1(疾控中心)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18.3217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2(卫生监督所)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12.73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1(地病办)科目去去年相比,减少3.7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6(献血办)与去年相比,减少2.31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407(药采中心)与去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100407(胃研所)与去年相比,减少39.23,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201(县医院)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393.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202(中医院)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58.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2100302(乡镇卫生院)科目与去年相比,减少30.0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政府代列预算 。

3.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6.2万元 ,增加7.5%,原因是财政增加预算公务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较上年减少,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保有量7台);较上年下降34.9%,增长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较上年下降6.1%,下降原因: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2019年度会议费、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4%,原因压缩开支。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保有车辆 0  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43.1656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仅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卫计局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