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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政策和规定,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本县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奖励制度,拟订本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政府管理的干部的非领导职务任免事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佳县人社局下设事业单位13个,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1)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佳县劳动服务科
(3)佳县科技干部管理办公室
(4)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6)佳县劳动力市场
(7)佳县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
(8)佳县综合培训中心
(9)佳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10)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1)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2)佳县退休人员管理所
(13)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3、2019年部门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组织实施本县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本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对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对本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奖励制度,拟订本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佳县人社局收入预算为1137万元,较上年预算相比下降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局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
2019年,佳县人社局支出预算为1137万元,基本支出1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8万元),占支出总额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局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佳县人社局部门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2019年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同口径增长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台)、公务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主要是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陪同人数。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保有车辆 0 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仅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