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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2015年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5-12-24 16:24    浏览次数:次    

 佳县2015年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佳县县城座落在佳芦河与黄河交汇处的佳芦镇,地理坐标东经110°28′、北纬30°03′。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的做好县城洪水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力抢险;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全面部署、保证重点、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 ;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2.1.1  地理位置。佳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黄河中游西岸,毛乌素沙漠的东南缘。东与山西临县隔黄河相望,西同米脂县接壤,南同吴堡县山水相连,北同神木县毗邻,西南依绥德,西北靠榆林,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

2.1.2  地形地貌。佳县是一个纯山区,海拔高度675-1339.5米之间,全县可分为北部丘陵片沙区、西南丘陵沟壑区、东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三种地貌类型。

2.1.3  国土面积。县城总土地面积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很少。

2.1.4 主要河流。黄河和佳芦河是县城区域内主要河流,佳芦河在县城佳芦镇处汇入黄河 。

佳芦河:为黄河右岸一级支流,县城以上流域面积1136平方公里,河长93.2公里,河道平均比降6.44%;历史上最大洪峰流量每秒5770立方米,发生在1972年8月2日,是警戒流量的3.4倍,多年平均流量3.29m3/s。

黄河:黄河在佳县境内长73km,比降0.62%,涉及沿黄7个乡镇,38个行政村,13600多人,有17条长流水沟直接注入黄河。

2.1.5 气象气候。佳县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地处内陆,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处在强大的西伯利亚冷气团的控制之下,气候寒冷,干燥少雨;春季因极地大陆气团减弱,热带暖气团逐渐北进,大地开始解冻,气温逐渐回升,降水增多;夏季主要受盛行的副热带高压影响,雨量集中,7~9三个月降雨量占全年的60%以上,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秋季是湿暖气团与干冷气团的交替期,中秋多风、寒潮、霜冻。据佳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10℃,极端最高气温38.9℃,极端最低气温-21.7℃,年平均降水量402mm,年最大降水量642.3mm(1978年),年最小降水量296.2mm(1997年)。多年平均蒸发量2363.3mm;平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25.0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3.4m/s,风向西北,最大冻土深度130cm。

    2.2洪涝风险分析

2.2.1洪水、暴雨特征、成因与组成以及洪水传播时间

佳县地处黄土丘陵沟壑区,区内植被差、雨强大,洪水来势猛,峰型尖瘦,峰高量小,含沙量大。主要致灾洪水为县城佳芦河上游地区的大面积暴雨洪水 ,受气候因素和地理环境影响,暴雨主要出现在5—9月期间,以7—9月最多,占年暴雨总数的70%。 佳县的暴雨主要是局部暴雨,其范围小、历时短、强度大,易造成山洪泥石流暴发;大面积的暴雨发生较少,其发生时中心突出,在历经短时后易形成可达数天的雨期,造成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主要由暴雨激发而成,发生时间与暴雨对应,其特点是山洪挟裹大量的泥土、石块、沙砾从上至下汹涌而至,来势猛、历时短、危害重。

2.2.2县城历史洪水及发生频率、量级和暴雨山洪灾害

县城位于佳芦河与黄河交汇处的山峁,其海拔为998m,而两河交汇处海拔为775m,相差223,因此城区防洪较为安全,但局部地方,如沟沟渠、木场湾、申家湾、吕家坪等沿河低洼地带,防洪压力很重。

佳芦河历史上最大洪峰流量每秒5770 m3/s,发生在1972年8月2日,是警戒流量的3.4倍,警戒流量为1240m3/s,多年平均流量3.29m3/s。

黄河历史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1976年8月2日发生的24000m3/s,其次为1967年8月10日实测的洪峰流量19500m3/s,历史最大洪峰流量是警戒流量的5.6倍,其多年平均流量为887.9 m3/s。

2.2.3不同洪峰流量、暴雨可能致灾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

县城佳芦河申家湾、吕家坪片区佳芦河警戒流量为1240m3/s,水位标高793.62米,防洪标准仅为10年一遇。二十年一遇洪水流量为1830m3/s,相应水位标高798.51米,洪水将达到通往水文站道路,淹没申家湾中学操场、生化公司、申家湾部分村民以及吕家坪渠道以下村庄、沟沟渠部分居民。

 黄河木场湾片区黄河警戒流量为11200 m3/s,水位标高779.4米,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十年一遇洪水流量为 15000m3/s,水位标高为787.6,水位达到夹心滩以上3.5m。

老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民房依山而建,部分房屋仅靠城墙,行程严重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环城公路部分段为大填方,高边坡下面有民房,应作为预防重点。

2.3洪涝防御体系

2.3.1河道堤防。县城防洪体系主要是堤身为砌石断面的河道防洪堤。县城依山而建,黄河从山脚绕城而过,黄河段堤防主要是沿途村镇零星修筑共7处2.1公里,且为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 

2.3.2排涝排洪设施。县城除涝排洪设施主要是排水排污涵洞及渠道。 

2.3.3存在问题

⑴黄河段防洪工程设施脆弱。黄河段堤防主要是沿途村镇零星修筑共7处2.1公里,且为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佳芦河尚无堤防建设。

⑵山洪威胁。主要是老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民房依山而建,部分房屋仅靠城墙,行程严重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环城公路部分段为大填方,高边坡下面有民房,威胁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4重点防护对象

佳县城区重点保护对象为沟沟渠、木场湾、申家湾、吕家坪等沿河低洼地带,老城区应以预防局部山洪地质灾害为重点。佳芦河沿途村镇的申家湾中学操场、生化公司、申家湾部分村民以及吕家坪渠道以下村庄、沟沟渠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组织体系

①县城防汛指挥部。县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为“县防汛指挥部”)统一号令、统一指挥,并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成员单位由武装部、公安局、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住建局、广电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工贸局、联社、粮食局、电力局、电信公司、工商局、安监局、气象局、水文站等组成。

②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是县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县城防汛前沿指挥所。县城按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划分为三个防洪区,每个防洪区设立前沿指挥所,第一片包括沟沟渠、申家湾、吕家坪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县委负责。

第二片包括木场湾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县政府负责。

第三片为新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县纪委、人武部负责。

各前沿指挥所具体负责所属区域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各前沿指挥所的组成人员由县防汛办和各前沿指挥所主要负责人协商指定,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④县城乡镇防汛指挥所。县城区域以及佳芦河方塌镇、王家砭镇、通镇、佳芦镇;黄河沿河的刘国具、通镇、朱家洼、佳芦镇、峪口、木头峪、螅镇7个乡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由乡(镇)长任指挥、党委书记任政委,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有关村庄和各社区居委的负责人为成员;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

⑤县城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庄、各社区居委防汛领导小组。县城范围内的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庄、各社区居委都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或法人代表为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村庄、本社区居委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3.2职责

①县防汛指挥部职责

⑴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防总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通知,统一指挥县城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⑵负责组织制订县城防汛政策和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部署,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

⑶负责编制、落实县城防洪规划和实施计划;广泛筹集资金,加快县城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县城抗御洪水的能力。

⑷负责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等问题。

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完善县城防御洪水、山洪灾害等预案,并抓好落实。

⑹负责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河道清淤除障责任制、巡堤查险责任制、防汛抢险队伍和储备抢险物资责任制,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⑺负责县城防汛抢险指挥调度,发布指挥命令、通知、通告等,动员组织县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城居民参加抗洪抢险,确保县城防洪安全。

负责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灾后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确保社会稳定。

⑼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⑽负责组织防汛通讯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防汛现代化

②县城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联合。各成员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防汛职责分工如下:

⑴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抢险队、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协助有关部门转移危险区的群众、物资,办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军队支援抗洪抢险救灾事宜。

⑵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时期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防汛器材、破坏防洪工程设施、造谣惑众、哄抢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好防汛警戒、执勤巡逻保卫工作。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以及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工作。

公安局要将上述任务按路段分片落实到各城区派出所和有关股室,并责成交警大队要分别按照一、二、三、四号防汛抢险命令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管制和车辆管理措施。

⑶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以及抗洪抢险的请示、报告、命令、通知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呈报、下发等。

⑷气象局负责暴雨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县防汛办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降雨实时测报数据,及早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对雨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并及时提供气象信息。

⑸申家湾水文站,螅镇雨量站负责汛期水情、汛情、雨情的测报,努力做好提前预测预报工作,要主动及时向县防汛办提供每次洪水的河道水位、流量等水情的实时测报信息,遇有危情时要采取密集型的测报方法。

⑹发改局负责县城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基础设施、重点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的计划立项审批,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的计划安排和落实,努力提高防洪投入总体水平。

⑺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筹集、安排、下达防汛基础设施、水毁工程修复、抢险加固及防汛办公经费等,保证防汛工作的资金需要。

⑻水务局负责县城防汛抗洪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开展河道清障工作,保证河道行洪畅通;负责组织、指导已建、在建河道堤防等各类水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河道和水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技术力量;修复水毁水利、防洪工程

⑼住建局负责县城区内的内涝防治工作,包括防治内涝工程规划、排涝除险以及排涝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汛前疏通城区排水涵洞、管网及沟渠,检修城区主要转移撤退道路的照明设施,负责所辖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沿河两岸楼房和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工作,组建县城除涝排水、疏通涵洞及管道抢险队。

⑽交通局负责县城公路交通设施防洪安全,组织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做好汛前城区各道路修复、清障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运输道路畅通;为防汛抢险救灾组织落实抗洪抢险车,组建应急抢险突击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指挥调度,紧急防汛期,协助实施交通管制。

⑾广播电视局负责县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指挥部审定的的汛情、雨情通报和各种通知、通告、命令、预警信号等;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汛前检修广播电视设备;管理好广电局防汛预警设备。

⑿电力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汛前检修、维护和汛期防守;组建电力抢险队,储备电力抢险物资,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⒀粮食局、工贸局、县联社要按照防汛指挥部及发改局的具体安排要求,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供应和必要的群众生活、生产物品储备,确保洪灾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⒁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应急医疗救护队、落实救护车辆和伤病员的急救药品和医用器具;备足消毒药品,灾害发生后,及时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医院、中医院及城区各乡镇医院等都要服从抗洪抢险、救死扶伤的需要,积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⒂电信公司负责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组织协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等做好防汛抢险救灾通讯工作,及时排除通讯故障,保证县防汛指挥部及办公室和各防汛前沿指挥所、广播电视局、水文站、气象局以及县党政军等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防汛讯息、电子邮件传递及时准确。紧急防汛期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移动通讯工具,汛后归还。据县防指要求向社会发布气象、防汛、洪水信息。

⒃民政局负责编制救灾预案和洪涝救灾工作;负责有关灾情统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援情况;负责洪涝灾害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 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活、生产和重建家园;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农业局负责农业洪涝灾害统计和检查工作,组织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农用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国土资源局制定并实施县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即县城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对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的组织、协调、指导、防治、监测预报和组织抢险等工作。

教育局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搞好全县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督促落实紧急防汛期教学单位的人员、财产安全转移措施,确保校舍和师生的安全。

⒇工商局要教育城区工商个体经营者增强防洪意识,组织工商个体户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汛前必须做好工商个体户的防汛安全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抢、撤”方案,确保工商个体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21)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督促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

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防汛办是县城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承办县防汛指挥部的各项决策、调度、指令。

⑵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开展汛前准备工作。

编制县城防汛预案,协调、督促防汛预案的执行,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⑷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形势,及时处理各种防汛信息,做出正确判断,为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⑸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

⑹负责防汛通讯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建设。

⑺指导防汛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⑻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严密监视天气、雨情、水情变化情况,并及时请示汇报、上传下达。

⑼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技术。

⑽统计核实洪涝灾情。

④城区河道防汛前沿指挥所职责

⑴执行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贯彻落实《佳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保证本指挥所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⑵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本指挥所区域内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制定“防、抢、撤”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⑶开展汛前和汛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⑷负责本指挥所区域内河段的巡堤、查险、清障等工作;

⑸遇有危急险情,负责本指挥所区域内群众的疏散、转移、安置等工作;

⑹督促本指挥所区域内的部门单位和居(村)委会落实防汛值班制度;

⑺各前沿指挥所于每年的5月下旬前召开所属区域内的防汛工作会议,通报所属区域内的防汛具体情况,制定措施,将防汛责任按段落实到有关分包部门和本指挥所组成人员身上,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与县防汛办保持紧密联系(县防汛办电话6721125),并于4月30日前将值班名单报县防汛办。

⑤县城区乡镇防汛指挥所职责

⑴城区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城区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⑵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命令和决定等,全面落实《佳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⑶编制本乡镇防汛抗洪抢险预案、辖区内县城防汛重点应急抢险预案和抵御山洪灾害 “防、抢、撤”应急预案,指导村庄、社区居委制定防汛抗洪抢险方案。

⑷指导村庄、社区居委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审查其组成人员名单。

⑸组建抢险队、储备抢险物料、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制定严格的防汛值班制度、分解落实防汛责任制等。

⑥县城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居委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⑴服从县、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和前沿防汛指挥所的指挥领导,积极组织和动员干部、村民、居民参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⑵汛期安排人员值班、落实分级分片责任制、将任务与责任分解到人。

⑶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防汛领导机构人员名单于汛前报县防汛办备案, 各村、各社区居委防汛领导机构名单于汛前报乡镇政府备案,各前沿指挥所范围内的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居委会的防汛领导机构名单于汛前报各前沿指挥所备案。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与预警信息

4.1.1气象信息:气象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向县防汛办提供报送。气象信息包括长期(全年或以季或以月预报)、短期(以旬或周预报)、短历时(包括以天或小时预报)天气预报和雨情预报。气象局对长期和短期天气预报应以书面材料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防汛办、并抄送指挥部政委、指挥、副指挥、水务局长、防汛办主任等,短历时天气预报和适时雨情应以电话或专人等形式及时向县防汛办报送。气象信息的送达和接收以及向下传达都要形成记录或履行签字手续。县气象局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预报的准确性。

4.1.2水文信息:水文信息由水文站负责向县防汛办提供报送。水文信息包括实时汛情、水情及水情预报。申家湾水文站在汛期每天定时通过电台或电话向县防汛办报一次河道水位、流量的实测数据;当佳芦河洪峰流量达起报流量300m3/s黄河流量为10000 m3/s时,随即启动历时洪水测报,每隔30分向县防汛办测报一次;随着洪峰流量加大,佳芦河达到警戒流量1240m3/s,黄河达到警戒流量11200 m3/s时,启动密集型测报程序,每隔10分钟向县防汛办测报一次;佳芦河流量达到1830m3/s,黄河流量达到15000 m3/s时,须每隔5分钟向县防汛办测报一次。

4.1.3险情信息:险情信息由县城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各河道前沿指挥所、有关村委和社区居委负责向县防汛办提供报送。险情信息包括河道堤防、洪水淹没、山洪侵害、排涝设施、渍涝壅水等出险地点、险情类别、险情危害、发展趋势以及须采取的措施等。 佳芦河和黄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前沿指挥所要加强监测,要在10分钟内向县防汛办报告。

险情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是:一边全力抢险,一边要按照“及时、准确、负责”的要求,快速上报;一般险情要在30分钟内向县防汛办及有关部门报告,较大险情要在10分钟内或随即报告县防汛办在接到各种险情信息报告后,迅速核对情况,立即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较大险情和灾情在30分钟内报告市防汛指挥部,特大灾情随即向上报告,并在12小时内书面报告省防汛部门。

4.1.4 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由县城乡镇政府和河道前沿指挥所负责向县防汛办与县民政局提供报送。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以及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损失。一般灾情,受灾单位要在20分钟内向村、居委会或前沿指挥所报告,村、居委会要在20分钟内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政府或前沿指挥所要在20分钟内向县防汛办和县民政局报告;重大灾情,受灾单位可随即向县防汛办和县民政局报告。

4.1.5河道上游洪水信息:县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以省市防汛办、府谷、神木和榆阳区防汛办、气象局、水文站提供的上游水情、汛情和雨情作为预防黄河、佳芦河上游洪水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展开风险分析和决策、指挥、调度。

4.2预警级别划分

县防汛指挥部将县城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严重(Ⅱ)、较重(Ⅲ)和一般(Ⅳ)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号,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

(1)特别严重级(Ⅰ级 红色):①预报12小时降雨量达140mm以上,特大暴雨将给县城和佳芦河、黄河沿途村镇造成特别严重灾害。②预报或实测佳芦河洪峰流量达到并超过2110m3/s,黄河流量达到19200 m3/s时; 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严重级(Ⅱ级 橙色):①预报12小时降雨量70-140mm,大暴雨将给县城局部造成严重灾害。②预报或实测佳芦河洪峰流量达到 1830m3/s,黄河流量达到15000 m3/s时;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3)较重级(Ⅲ级 黄色):①预报12小时降雨30—70mm,县城局部地区出现涝渍。②预报或实测佳芦河洪峰流量达到并超过警戒流量1240m3/s,黄河达到警戒流量11200 m3/s时;且继续上涨。

(4)一般级(Ⅳ级 蓝色):①预报12小时降雨量10—30mm,县城局部地区出现轻微涝渍。②预报或实测佳芦河洪峰流量达到起报流量300m3/s,黄河流量达到8000 m3/s时;且继续上涨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⑴思想准备:各乡镇政府、县防汛办、广电局以及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强防洪抗灾宣传,增强全民水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⑵组织准备:汛前调整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城区防汛前沿指挥所组成人员。县城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各村居委会都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国土局组建和完善城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人武部组建以民兵为主的防汛抢险队伍。所有的各级防汛组织机构都要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和防汛责任人,将目标任务、权利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肩。

⑶工程准备:在汛前,水务局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土坝、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住建局疏通城区排水涵洞、沟渠及管网,修复照明设施;交通局检查、维护城区交通道路,重点维修加固转移撤退路线。县城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汛前完成。

⑷预案准备:县防汛办制定或修改完善《佳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人武部制定民兵抢险队抢险预案,国土资源局制定县城防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住建局制定低洼涝渍排洪排水预案,公安局制定紧急情况下的治安管理预案,卫生局制定医疗救护和防疫预案,民政局制定救灾预案,电力局制定水毁电力设施抢险预案,电信公司制定电信、移动、联通水毁通讯设施抢险预案,县城区域以及佳芦河方塌镇、王家砭镇、通镇、佳芦镇4个镇;黄河沿河的刘国具、通镇、朱家、佳芦镇、峪口、木头峪、螅镇7个乡镇乡政府编制和完善所属行政区域防御沟道山洪 灾害预案,跨汛涉河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编制安全度汛预案。上述各种预案必须在每年5月20日前编制修订完毕,并报县防汛办备案。

⑸物料准备:在县发改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工贸局落实防汛备用柴油10吨、汽油5吨、水泥50吨、石料2000方、原木50立方、钢材(0.6—0.8钢筋)10吨等和在特殊困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