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19 10:56    浏览次数:次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组织)实施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2月30日前在佳县民政局或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准予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程序和内容

(一)时间

参加2023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应于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进行填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程序

1.线上填报

各社会组织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后,按照《年检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进行线上填报。

2.打印报告书

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后需要保存,并打印完整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一式二份,根据《报告书》要求用印并签字。

3.提交审核

(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告书》由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社会组织将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后,提交县民政局线上审核。

(2)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提交县民政局线上审核。

4.审核通过

县民政局对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果;

5.公示结果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通过线上审核后,须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年检档案备案,统一公示;

6.换证盖章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提交纸质材料时,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到县民政局加盖年检结果证章;

(三)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是:法人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按章程换届情况、退(离)休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领导在社会团体任职情况、上年度年检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经费管理情况、理事会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报备情况等。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年检系统打印的《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社会组织财务账本凭证原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需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并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准予成立登记,首次参加年检的;

(2)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的;

(3)2023年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

5.未参加2023年检、2023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需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二)为响应国家号召,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社会组织2023年参与乡村振兴情况及填报2024年度参与乡村振兴计划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一项重要参考依据。2023年度在乡村振兴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亮点工作的,可形成专项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县民政局。

四、慈善组织年检

(一)各慈善组织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参加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凡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和认定的慈善组织均要参加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二)慈善组织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准确且完成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上传至“慈善中国”。

慈善组织用户,使用原慈善中国账户密码登录后完善信息并重置密码, 在慈善组织后台中“年度工作报告—年报填报”选项中填写提交工作报告。系统其他功能权限保持不变。

说明: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慈善事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自2024年2月6日起, 民政部已启用新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 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有关年检年报填报、审核功能, 同步整合至新版慈善中国。

五、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县民政局报送《报告书》的,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参加年检、年报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送的,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二)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三)县民政局将对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发现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六、地址及咨询方式

1.年检系统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org.saxmz.gov.cn/web/login;

2.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佳县民政局115室

3.年检材料提交及业务咨询:李祺15229127151

附件:社会组织年检系统操作指南

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