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21-03-09 13:11     作者: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按照县人大、县政府要求,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制度、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三)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四)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五)贯彻执行中、省、市核与辐射安全的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

(七)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全县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九)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雷宇

职务:局长

分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佳县佳芦镇云岩南路79号

联系电话:0912-673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