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佳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留言人 马** 信件编码 GPPS23032276Y6
信件内容
现有佳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张利华,(身份证:612729197610020040 ),作为国家事业编工作人员,有工作有薪资,却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是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功德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受理投诉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投诉转交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处理,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处理,1.其身为国家事业编工作人员。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包庇,抹黑国家部门形象。3.对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加强员工教育,要求员工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希望该单位对自己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培训 ,也不要让群众们感觉现在的事业编人员都可以这样,希望贵单位接到信访件后,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还可能产生的法纪责任。
回复部门 县农业局 回复时间 2023-03-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佳县农业局接到此信访件后,已对张利华本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若后续仍有纠纷,建议您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佳县农业局电话:0912-67213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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